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遵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中央网信办通知,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
通知字〔202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网信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推动服务机构诚信守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现就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准入机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广电子使用。加强与网信等部门的协作,对各类网络平台开展职业中介活动进行排查,确保市场主体依法取得许可,消除监管盲区。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撤销许可;对非法中介活动,依法予以处罚。
二、加强网络招聘服务监管。完善网络招聘服务监管体系,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网上监测能力。严格招聘信息审核,保障信息真实合法。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直播带岗等新型职业中介活动,打击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监管就业歧视行为。推行招聘信息标准化,防止发布歧视内容。通过技术手段监测就业歧视关键词,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四、提升现场招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意识,细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招聘现场安全有序。举办单位需制定应急预案,合理控制入场人数,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规范市场服务收费行为。建立收费监测机制,公开收费标准,打击违规收费行为。
六、实施综合监管措施。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库建设,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提升监管效能,构建监管与监察执法协作机制。
七、增强求职者教育引导。加强法规政策宣传,提升求职者权益保护意识,开展诚信教育,探索建立求职者职业信用管理体系。
各地应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监管措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就业创业和人才流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网信办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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