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人数怎么核定
残保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核定主要依据用人单位上一年度的在职职工人数,以及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具体核定方法如下:
在职职工人数 :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计算,即用人单位上一年度1月至12月职工人数之和除以12,四舍五入取整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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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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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如录用为在编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对于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根据相关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免征残保金。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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