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布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实施细则通知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焕新启示
致全市缴存单位、缴存者及相关金融机构:
为响应国家宏观调控要求,进一步满足市民合理的住房需求,推动房产市场稳健前行,经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慎研究,特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以下为具体事宜:
一、上调贷款上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增至80万元,家庭贷款额度上限则由100万元增至120万元;对于多子女家庭,个人贷款额度上限提升至100万元,家庭贷款额度上限提升至160万元。
二、调整首付比例
对于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
三、优化灵活就业者贷款条件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现行政策,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于本通知发布前已签订贷款合同的情况,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如原有规定与本通知存在差异,以本通知为准。
敬请周知。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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