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公告
尊敬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
紧跟国家宏观调控步伐,我行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新态势,倾听客户心声,着力减轻居民融资负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行将启动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工作,以下为相关调整细节:
一、调整对象
(一)本次调整专指享受西藏地区优惠利率政策的个人住房贷款,不在此政策范围内的贷款,将依照市场化利率标准执行。
(二)调整涵盖已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商业贷款及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
(三)不涉及商业用房贷款、纯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
二、调整标准
根据不同情况,存量房贷利率将进行以下调整:
(一)已享受西藏优惠利率的贷款,维持原利率不变。
(二)在西藏优惠利率基础上浮动的贷款,调整为上一个重定价日的优惠利率。
三、调整流程
(一)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我行将自动调整加点数值,无需客户申请。
(二)固定利率贷款及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需客户确认后进行调整。
(三)特殊情形将由客户与贷款行协商解决。
四、调整时间
(一)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将于2024年10月25日统一调整,新利率即日生效。
(二)固定利率贷款及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在2024年10月15日起申请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于2024年10月25日调整,新利率即日生效。此后客户仍可申请转换,但仅限一次,不支持逆向转换。
五、申请途径
(一)线上:通过邮储银行APP进行申请。
(二)线下:前往贷款经办行办理。
六、温馨提醒
(一)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通知客户,客户也可在手机银行查询。因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延迟或失败情况。
(二)客户如对批量调整有异议,可联系贷款经办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调整。调整后不接受的可申请取消。
(三)本次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后续贷款利率条款变更,我行将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行。
各地市支行业务咨询电话:
拉萨:0891-6151313 0891-6322743 0891-6820810
林芝:0894-5667008
山南:18100981675
昌都:18756395979
日喀则:18989085062
那曲:18089081324
阿里:19850702929
特此公告。
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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