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公积金中心最新政策解读与办理指南
个人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文件一览:
1. 填写并提交《新乡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份。
2. 出示借款人、配偶及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正本,并附上两份复印件。注意:
- 若户口本无法体现婚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正本及两份复印件;
- 未婚者需提交两份未婚声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正本及一份复印件;
- 离异且未再婚者,需提交两份未再婚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正本及一份复印件,以及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正本及两份复印件;
- 丧偶未再婚者,需提交两份未再婚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正本及一份复印件,以及死亡证明正本及两份复印件。
3. 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配偶及担保人《个人信用报告》正本及一份复印件。
4. 提交借款人最近一个月的工资单或工资证明正本(需单位盖章)及一份复印件。
5. 提供不少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收据正本及两份复印件(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60%)。
6. 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及两份复印件。
7. 提供所购住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正本及两份复印件。
8. 提交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正本及一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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