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夫妻间借贷的妥善处理之道

1、夫妻间借贷的处理原则:若借贷符合通常生效条件,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借给另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或其他个人事务,可视作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离婚时,可根据借贷协议的条款进行处理。然而,若借贷被判定为无效,则无法主张借贷关系成立,当事人要求返还的请求将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探讨夫妻间借款的法律规定与处理策略

2、法律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间借款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二条,明确夫妻间借款协议属于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行为,离婚时按照协议处理。

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若一方以未处理的共同财产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法分割确属未处理的共同财产。

二、探讨夫妻间借贷的法律质

1、夫妻间签订的借款协议,若涉及以共同财产借给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或其他个人事务,可视作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即便成为夫妻,双方仍保留个人主体资格和经济地位,故夫妻间借贷关系依然存在。

2、从民事主体平等行为的角度分析,我国法律并未禁止夫妻间借贷,因此,夫妻一方从共同财产中借款,虽然在财产共有质上与普通借贷有所不同,但在本质上仍属于借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