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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新动向解读:淳安县最新公积金信贷政策一览
1. 如何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答:淳安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00万元,单人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元。若个人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则按20万元计算。以下情况下,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
- 购买绿色低碳建筑的家庭,可上浮20%;
- “以旧换新”购房的家庭,可上浮20%;
- 多子女家庭,可上浮20%;
- 高层次人才家庭,可上浮50%。
2.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如何确定?
答: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购买20年以下房龄的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20年以上房龄的,不低于30%;购买保障住房的,不低于15%。
3. 如何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
答:符合以下条件可认定为首套房:
- 购房所在区、县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且已挂牌出售;
- 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一笔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
4. 哪些情况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以下情况不得申请:
- 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县有两套以上住房;
- 有两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
- 尚未结清公积金贷款。
5.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调整?
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到期时男不超过68岁、女不超过63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可按职工和配偶中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
6. 可贷商品房类别如何优化?
答:购买住宅类自住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商品房预售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为准;非住宅用房不可申请。
7. 无房家庭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是否继续执行?
答:无房家庭贷款额度上浮20%的政策不再执行。
8. 本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实施时间?
答:自2024年10月9日起实施,新建商品房以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4年10月9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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