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任务部署的通知
为确保我校2024-2025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借款学生范围及资格
本次国家助学贷款面向未参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经济困难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申请资格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诚信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4. 勤奋学习,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5. 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依靠在校期间收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三、贷款名额、额度与期限
1. 贷款名额
按照不超过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的14%确定借款学生人数。
2.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3+2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贷款额度为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贷款额度为25000元。具体贷款额度由学校根据总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标准及学生困难程度确定。
3. 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至借款学生毕业后15年。
四、申请时间与材料要求
1. 申请时间
学生在校期间一次申请,银行分批次发放贷款。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7:00,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生处资助服务科(H104-1),电子版发送至zzzx@cqust.edu.cn。
2. 申请材料
借款学生需提交以下真实材料:
-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1份;
-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份;
- 全日制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1份;
- 大一新生需提供或接收函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非大一新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
-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
五、贷款利息
1. 利息起算时间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取得之日的次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若学生结业、肄业、休学、退学或被取消学籍,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的次月1日起自付利息。休学学生复学后,贴息起始日为复学当月1日。
2. 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市场利率下浮60个基本点。
联系人:雷梦,联系电话:65023308
敬请周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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