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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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积金中心宣布,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规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下调幅度为0.25个百分点。具体来看,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分别降至2.35%和2.85%,而二套房相应期限的利率则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对于新受理的贷款以及5月18日前未发放的贷款,将统一执行新利率。而存量贷款则将于2025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

在贷款额度方面,济南市规定,单身职工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两人及以上家庭最高可贷100万元。对于二孩及以上家庭及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家庭当期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30%。

贷款额度计算方式遵循以下原则:不超过公积金管委会批准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以及不超过根据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系数计算的最高额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需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并根据缴存时间确定不同的时间系数。

若借款人家庭计算出的可贷款额度低于10万元,则按10万元执行。若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借款人可向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贷款期限方面,最长为30年,不超过主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对于存量房,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50年。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期限应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保持一致。

公积金贷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进行调整,并执行国家差别化信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