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公式如下:

可分配利润怎么计算

可供分配利润 = 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 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年初未弥补亏损) + 其他转入

可供分配利润 = 年初的未分配利润的余额 + 本年度净利润 - 法定盈余公积 - 任意盈余公积

可供分配利润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未分配利润(留存收益)

详细解释:

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这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活动的最终财务成果,通常在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项目体现。

年初未分配利润:

这是企业上一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如果企业历年累积盈利,则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如果企业历年累积亏损,则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负数。

其他转入:

这包括盈余公积补亏和其他调整因素。盈余公积补亏是指将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按照当年税后利润减去弥补亏损后所剩余额的10%强制计提的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

这是企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的公积金,用于应付经营的风险和不测。

分配顺序: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企业必须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直到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后,企业可以向股东分配利润。

示例计算:

假设某企业当年实现净利润为100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0万元,无其他转入和亏损。

可供分配利润 = 100万元(净利润) + 50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 150万元。

然后,企业提取10万元的法定盈余公积(100万元 x 10%),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140万元。

企业还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和向股东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比例和金额由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通过以上步骤和公式,企业可以明确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