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4年度学生籍贯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此发布以下通知:

一、贷款对象

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申请对象、办理时间及关键注意事项详解

面向教育部公布名单内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含民办、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并持有真实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包括免费教育和教育学生)。

二、贷款办理时间

预计办理时间为7月8日至9月30日(不含周末,具体时间以国家开发银行通知为准),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贷款办理地点

清镇市百花新城综合体办公楼一楼(百花路11号)。

四、贷款政策

(一)助学贷款条件

1. 入学前户籍在清镇市;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获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高职高专等院校;

4. 家庭经济困难,当年未获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 户籍在清镇市;

2.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家长;

3. 特殊情况可由亲属担任共同借款人;

4. 借款学生为孤儿时,共同借款人应为法定监护人或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

5. 非父母共同借款人需年满18至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 未还清原籍地或学校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作为共同借款人;

7. 借款学生未满16周岁时,共同借款人应为监护人,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

(三)贷款金额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研究生同理。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年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

(五)贷款利率

学生原籍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下调30个基点。

(六)贴息及还款时间

学习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继续攻读学位可申请继续贴息。因病休学者,经批准,暂停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还款宽限期为5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计息。

五、首次贷款流程

1. 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办理贷款申请;

2. 准备银行卡,网上申请贷款;

3. 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 签署《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

5. 审核信息并签订合同;

6. 加入学生原籍地助学贷款群;

7. 下载贷款银行APP,完成账户绑定和合同签订;

8. 申请电子收据。

六、贷款续贷流程

1. 学校信息变更后,可续借贷款;

2. 远程续贷:网上填写信息,签订在线合同;

3. 现场续贷:网上申请后,现场审核并签订合同。

七、大学毕业生还款流程

1. 按合同约定还款;

2. 合同到期还款;

3. 提前还款需申请;

4. 还款方式多样,包括银行账户、云闪付、支付宝、指定商业银行APP、银联POS机等;

5. 可打印结算凭证;

6. 提供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