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规定参照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沈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及《沈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补充细则》等中心相关规章文件。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办理流程详解指南

二、申请资格

1. 借款人应履行连续6个月以上的还款责任;

2. 提前部分还款金额需达到贷款余额的10%以上,且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

三、办理材料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步骤

(一)现场办理

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二)线上办理

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公积金APP,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五、办理期限

立等可取。

六、办理地址及服务电话

沈阳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12329

和平区管理部:和平北大街48号

沈河区管理部:沈河区惠工街159号

铁西区管理部:铁西区艳粉街61号

皇姑区管理部: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

大东区管理部: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

浑南区管理部: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

于洪区管理部:于洪区黄海路20号

沈北新区管理部: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区管理部: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市管理部:新民市站前大街112号

辽中区管理部: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县管理部: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县管理部: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路分中心:和平区砂阳路618甲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

双休日延时服务: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最新政策为准)

温馨指南: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沈阳公积金最新资讯、查询入口、缴存/贷款/提取/查询等办理指南及沈阳公积金APP下载链接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