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若购房者在偿还商业贷款过程中符合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他们有机会将商业贷款转换为公积金贷款。这一转换并非无条件的,以下为深圳关于商业贷款转换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规定。

深圳商业贷款转换公积金贷款条件及办理流程详解

购房者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进行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1. 申请人或其配偶已在本市办理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

2.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特殊情况需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36个月。

3. 申请人及其家庭在本市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4. 申请人已获得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5. 申请人或其配偶为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合法权利人。

6.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7. 近6个月内,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无逾期记录。

8. 申请人同意提供必要的担保(抵押)。

9. 贷款申请须符合房地产市场管理要求,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标准。

10. 符合公积金管委会的其他要求。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1. 联系原商贷银行客户经理,表明办理商转公的意向。

2. 客户经理将告知所需携带的资料。

3. 银行面签并将资料提交至资金中心审批。

4. 审批通过后,银行将告知贷款额度,并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

5. 公积金贷款与原个人还款账户共同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