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是指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虚假或不真实的发票。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以下是虚开发票的一些常见情形:

怎么虚开发票

虚假品名:

使用便于报销的物品名称代替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实物名称。

虚假价格:

根据需要开具价格,或按照虚假货物品名开具相符的价格。

虚假数量:

根据需要开具数量,或配合虚假货物价格开具数量。

虚增数量:

向税务机关提交多于实际经营的发票数量。

冒用他人名义:

伪造他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他人名义开具虚假发票。

虚构交易:

通过制造假借款、假合同、假分红等方式虚构交易,开具虚假票据。

“内外勾结”:

商家与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之间勾结,随意开增票。

超规模开票:

企业通过与其他企业联合起来虚开发票,造成虚开金额增多。

“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

开票方把整本发票拆开使用,存根联和记账联按实际交易额填写,开给对方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写较大数额。

“撕联填开”发票:

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对开”:

开票方与受票方互相为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发票的行为不仅会导致税务部门的处罚,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