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上级通知,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教育培训的商业机会,以“高收入”和“就业保障”为诱饵,诱骗大学毕业生签订“培训贷”合同,以此支付高昂的培训费。这种“培训贷”以消费者的名义向网络贷款平台申请分期贷款,存在虚假承诺、捆绑贷款、高额费用和隐形消费等陷阱,即便退出培训,借款人仍需偿还贷款及高额利息。一些求职者向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要求退款,但由于已签订协议,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有效预防“培训贷”风险,根据教育厅发布的《关于警惕“培训贷”陷阱风险的通知》,现就以下工作提出新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培训贷’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全面开展宣传教育与排查

各学院需密切关注学生在网络借贷的情况,特别是大额借贷消费行为,加强日常监测和排查,并强化宣传教育。利用新生入学教育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对新生和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如观看警示教育片、主题教育活动、专题讲座、报告会、公众号文章和宣传公告等,将价值观和消费观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和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学生的警惕、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他们远离“培训贷”。

二、综合施策,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在宣传和执行学生资助政策的同时,各学院要将“培训贷”风险防范教育纳入计划。对于缴费困难的学生,应引导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生活费用不足的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和社会捐助等方式提供帮助。各学院要正视学生在消费、学习和就业等方面的小额、适度资金需求,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对确有困难的学生,及时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告,中心将合理满足学生的临时需求,完善资助体系。

三、强化风险防范与应对措施

各学院需加强对学生网络借贷和不良消费行为的监测,特别是对“培训贷”的警惕。建立和完善学生参加校外教育培训的备案制度,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培训贷”问题。若发现有人以“助学分期”或“教育分期”名义诱导学生向网络小额贷款平台贷款,学院应立即上报学生处和保卫处,学校将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于泄露、恶意使用学生个人信息,以及采用暴力催收、威胁或强迫学生从事非法交易等恶劣行为,各学院应立即报案,并配合机关依法打击,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校园安全。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