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彝傣农村信用联社郑重公告:针对所列债务及担保债权,债务人及担保人或继承人需尽快筹集资金,履行还款及担保责任。坚守诚信原则,切勿规避金融债务,否则我社将依法采取追索措施。(地址:元江县文化路101号,电话:0877-6013325,邮编:653300)

特别说明:公告中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利息与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及人行规定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若有公告错误,以实际还款时贷记卡管理系统记录为准。本公告中的贷记卡包括我社发行的金碧普通贷记卡、京东联名卡、爱奇艺联名卡等。

重要提示:债务人、担保人即使更名、转行、停业或营业执照被吊销,仍需承担还款及担保责任。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者,相关责任应由承债主体继续履行。

@以下小伙伴,请注意:务必按时足额归还所欠债务,维护诚信信誉

敬请遵守诚信原则,按时足额还款,维护个人信用记录,因为信用是您宝贵的无形资产,关乎您的长远利益。

元江哈尼彝傣农村信用联社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