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生育险怎么报销_1
江苏省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女职工怀孕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审核材料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待遇结算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支付费用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所需材料可能包括:
《江苏省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结婚证原件;
独生子女证原件;
如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多胎需提供全部的《出生证明》原件;
出院记录复印件;
其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文件,如用药清单、所有发票等。
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异地报销需要符合国家、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且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操作,若有变动请以当地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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