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出台新措施,旨在通过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缴存职工缓解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压力。据此,我市决定逐步重启住房公积金贷款替换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即“商转公”业务。即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将开放线下预审和线上预约服务;9月23日起,正式接受商转公贷款业务的申请。

承德市人民政府发布本市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方案要闻

本次商转公贷款指的是,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本市缴存职工,可将尚未还清且已取得不动产权或房屋所有权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要注意的是,此类贷款仅限于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不适用。

申请商转公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标准;主借款人须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应为夫妻关系;所购房屋已取得相应权证;能够提供抵押担保,且无其他权利限制;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办理商转公手续;借款申请人有稳定收入和良好信用,具备还款能力。若原商贷记录显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偿还贷款,则不具备置换资格。

此外,方案对贷款额度及期限也有具体规定。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出原商贷剩余本金,且不超过房屋价值的60%。通过“先还后贷”方式办理的,额度不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通过“以贷还贷”方式办理的,额度不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减去两个月还款额。贷款期限方面,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原商贷剩余年限,两者之和不超过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