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积极落实河南房地产新政,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引入商转公“住房公积金直还”模式,并对存量房贷款期限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中,组合贷款的商业住房贷款暂时无法转为纯公积金贷款或与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新政策将于10月8日启动实施。以下是调整内容的概述:

河南直公积金政策迎来重大调整,影响全省缴存者利益

一、新增商转公“住房公积金直还”模式,旨在减轻职工商业贷款还款压力,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具体条件包括:房屋产权清晰,商业贷款银行仅设定了抵押权,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提前结清,申请人信用记录良好,具备结清商业贷款的能力。

二、调整存量房贷款期限,将贷款年限加房屋建成年限上限从35年提升至50年,最长贷款年限仍为30年。

三、修改存量房贷款要求,具体细节请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

四、政策解读部分详细介绍了商转公“住房公积金直还”模式的具体操作、适用对象、贷款额度计算方法以及相关限制条件。

职工在选择商转公模式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先还后贷”或“住房公积金直还”,后者需原商贷银行配合设定房屋第二顺位抵押权。郑州市市区及签约银行范围内的职工可优先选择“住房公积金直还”模式。

为确保资金安全,最高贷款额度将参照第三方金融机构评估系统的评估价值确定。此外,政策对商转公“住房公积金直还”的适用区域和银行进行了限定,以确保业务实施的安全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