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论解析:购买二手房遭遇卖方违约,维权策略一览无遗
在二手房交易的海洋中精心筛选
终于锁定理想家园
却遭遇卖家推迟交房
或拒不配合产权过户
莫要焦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倾力打造“立”说纷纭第十七期
特别推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素式立案攻略
让我们一探究竟!
房屋买卖合同,即卖方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转让所有权的称为卖方,支付价款的称为买方。房屋交易可分为新房与二手房两大类。
近期,伴随城市化步伐加快,房屋买卖纠纷愈发显著,相关案件数量逐年攀升。自2020年至2024年,宝山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505件。这不仅关乎经济繁荣,更关乎民众的居住幸福与社会和谐。纠纷主要集中在合同解除、逾期交房、逾期、群体争议及“一房二卖”等问题。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宝山区人民法院特制定要素式起诉状,助您快速梳理诉讼请求,高效完成诉状撰写。
一、“原告”部分
本要素式起诉状主要针对二手房买卖中买方,原告即为合同中的买方。
二、“被告”部分
被告为合同中的卖方。
三、“诉讼请求”部分
1.要求解除合同,需详细列出违约事项。
2.要求履行合同义务,需明确房屋地址及履行内容。
3.要求退还定金,需说明定金金额、支付方式、约定条款及违约事项。
4.要求支付违约金,需说明违约金金额、计算基础、标准、方式及违约事项。
四、“事实与理由”部分
1.描述合同签订情况及约定内容,包括时间、房屋地址、总价、交付方式及时间等。
2.说明已支付定金、支付时间及剩余房款金额。
3.详细列举违约事项,如“一房二卖”、延迟交房、延迟办理产权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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