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已贷住房公积金,婚后仍可享二次贷款权益
婚前若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后是否还能再次申请
在此情形下,婚后无法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夫妻一方一旦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双方均不具备再次申请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旨在满足职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是一种“住房保障”质的金融支持。以下是对住房公积金的几点阐释:
1. 住房公积金制度仅在城市地区设立,不包括农村。
2. 只有在职职工才有资格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无业居民和退休职工不在适用范围内。
3. 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及职工本人共同缴纳,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后,与单位部分一同存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
4. 住房公积金具有长期,职工在就业期间需按规定持续缴纳,除非退休或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其他情形,否则不得中止或中断。
5.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专门用于住房消费的个人储蓄,具有积累和专一。积累体现在公积金不属于工资,不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必须存入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专一则意味着公积金只能用于购房、建设、大修或支付租金。
职工在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方可提取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根据我国法规,所有企业均应向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而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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