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违规变身,首付贷换汤不换药现象仍存
近期,我国一线城市如深圳、上海、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房价快速攀升的态势,与此同时,一些潜在风险也在逐渐显现。诸多担保公司、房产企业以及中介机构向购房者提供“首付贷”等服务,实际上降低了首付比例,从而为融资风险埋下了隐患。
这种与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合作,为资金不足的购房者提供贷款的行为,被称作“首付贷”。对此,金融监管部门,包括央行和中国银监会,都保持着高度关注。两会期间,央行已明确叫停此类业务。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某些城市,以“首付贷”为代表的融资行为仍然存在。
根据国家规定,一手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至30%。但部分数据显示,在一些房价上涨较快的地区,首付贷的运用使得部分购房者的实际首付比例降至10%。
2月23日,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其中链家因提供高额利息贷款服务被点名,这一行为超出了其业务范围,引起了广泛关注。两会期间,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明确禁止此类行为。
对于这一现象,我们的立场非常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自行办理的这类经营业务,由于缺乏相应资质,属于违法经营。此外,这类业务还存在自我融资、自我担保以及资金池等问题,不仅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增加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加大了房地产市场风险。因此,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展开清理和整治行动。
在此之后,北京、深圳、广州等地开始对首付贷产品进行摸底调查。央行南京分行、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明确表示:“客户的首付款不能来源于借贷资金”。尽管如此,首付贷现象依然存在。
记者在深圳的采访中发现,部分房产中介公司对首付贷并不避讳,甚至表示可以提供相关服务。其中一位中介人员表示:“首付不够的部分,我们可以借,可以贷款。比如你买一套首付需要100万的房子,你手上只有70万,那就可以向我们公司借30万。”
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抵押时,中介人员表示:“不用抵押,就用你买的房子作为抵押。”
记者进一步询问现在是否还能办理首付贷,中介人员表示:“可以办理,我们公司什么业务都可以办理。现在很多银行不愿意做房贷,因为利润较低。”
中介人员还透露,这些资金都是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多年来从未向银行借款。
这位中介人员甚至表示,即使不是通过他们买房,也可以提供相关服务。
当记者询问首付贷是否会被用于炒房时,中介人员表示:“确实有一些人会用这个来炒房。”
记者询问首付贷的最高额度,中介人员表示:“两个人贷款,最高可以贷50万。”
在一些地方,首付贷以其他名目出现,但其借款本质并未改变。辽宁沈阳万科明天广场的销售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个《首付贷产品对比表》,其中一家名为“低低买房”的业务员表示:“目前可以操作‘消费贷’。”
业务员透露:“我们属于家园云贷,是世联的,这个不属于首付贷,而是家庭消费贷。我们一般只贷总房款的10%。”
在北京,尽管中介公司相对谨慎,链家、我爱我家等连锁中介机构的业务员表示已不再提供首付贷服务,但部分业务员透露,质押贷款仍有操作空间。
一位业务员表示:“如果你需要质押贷款,我们可以先帮你垫付,但这种周期较短,比如几个月。”
记者询问现在是否还能办理这种业务,业务员表示:“现在风头比较紧,不是绝对不能做。”
记者提出一个例子,业务员表示:“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操作的,现在上海那边刚查完,查得比较严,公司不让做也不让说,但如果要做,垫资等业务都是可以操作的。”
首付贷等房地产融资形式的出现,虽然让一些换房者能够临时周转资金,但其背后的风险不容忽视。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院尹中立表示,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按揭贷款需要购房者提供20%或30%的首付比例,这对于银行来说,是一个资产安全的安全垫。如果首付比例过低,银行的资产安全将大大降低。如果首付贷在住房金融市场越来越盛行,银行的住房按揭风险就会无限放大。
高额的利息回报以及可以促成房产交易,使得房地产中介和与其合作的第三方愿意冒险进行违规融资服务。然而,如果房价回调甚至下跌幅度过高,就会触发金融风险。尹中立认为,对于银行来说,风险是可控且应该控制的。资金来源很容易从交易记录中看出,技术上并不困难,银行不愿做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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