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滞纳金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计算起始时间:

深圳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从用人单位未按时缴费的日期开始计算,直到重新开始缴费的那天。

计算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

滞纳金 = 欠缴天数 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 万分之五。

特殊情况:

对于退休前未缴满社保需要一次性补缴的情况,同样可能产生滞纳金。

滞纳金封顶:

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时,滞纳金封顶金额为本金的40%,但最高不超过8000元。

请根据上述规则计算您所需支付的社保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