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青年住宅新政策

青年安居公寓申请门槛降低!

全新青年安居公寓申请攻略

【青年安居计划】毕业两年内专享!最高享一年免租福利!

01

申请资格更新

(一)在台山区域内就业或自主创业。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台山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住房(如公租房、人才房等),且未领取本市任何人才住房或租房补贴。

(三)同一家庭(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员限申请一间青年安居公寓,不得重复申请。

02

住宅分配与租金新规

(一)市住建局根据保障租赁住房库存情况发布房源,按照先申请先安排的原则分配。

(二)青年安居公寓租期一年,如需续租,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申请转为保障住房续租。

(三)租金优惠:合同生效首月免租,次月至租期结束享受租金优惠。

03

租金优惠详情及对象

(一)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两年内人员,优惠期间租金按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一半计算。

(二)毕业三年内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优惠期间租金按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四分之一计算:

1. 在广东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两年以上,退役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2. 在军队服役五年以上,退役后被大专及以上全日制高校录取并取得学历。

(三)首次在台山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六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保的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享受一年免租:

1. 国家“双一流”或广东省重点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毕业三年内。

2. 在江门、台山重点工业企业就业的青年产业人才,包括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30岁以下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04

申请流程更新

(一)申请。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材料至团市委。

1.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社保记录等。

2. 线上通过“台山英才”微信小程序,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二)审核。团市委审核申请材料,通过后在相关平台公示,签订租赁合同或不予配租。

05

退出青年安居公寓的情形

(一)在台山购买或自建住房。

(二)工作变动离开台山。

(三)其他不适宜继续租赁的情形。

06

其他注意事项

(一)租期到期前30天内,申请人应结清费用并退出计划。

(二)租赁合同应明确用途及租房保证金相关事宜。

(三)租金收入上缴国库。

(四)本攻略由市住建局、团市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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