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职工公积金提取新路径:探讨如何合理运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下情形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一、用于购置、建设、修缮或大规模维修自有住房;二、离职或退休人员;三、因完全失去劳动能力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四、移居海外;五、偿还住房贷款本金及利息;六、家庭房租支出超出收入规定比例;七、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迁出本市户籍;八、非本市户籍职工离职后未在本市就业并离市;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十、部分失去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十一、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患有特定疾病,导致家庭生活极度困难。

职工如何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详解

根据规定,职工在离职、退休、完全失能三种情况下提取公积金时,需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若职工去世,其继承人或有受遗赠权的人可提取账户余额,若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余额归入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公积金时,需单位核实并开具提取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接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职工。若批准提取,银行将负责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