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借款争议的解决之道

1、当事人双方首选和解途径,和解不成可求助于第三方调解;若调解亦无果,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裁定义务履行方式。原告在起诉时,需提供支持其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文规定,提起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

金融借款纠纷处理策略与法律途径解析

(一)原告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须有明确的被告;

(三)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

(四)须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及法院管辖权限内。

二、借款合同争议的司法管辖

1、若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点,则以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清,且争议标的为货币支付,则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视为合同履行地。所谓争议标的为货币支付,即合同义务的核心是货币的交付。

2、以借款合同为例,若贷款方起诉借款方要求归还本金及利息,争议标的即为借款方的还款义务,此时接收货币的一方即为贷款方,贷款方可基于其所在地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借款合同中,无论是贷款方划拨借款还是借款方归还借款,双方均可能成为接收货币的一方,因此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可能成为合同履行的所在地。

3、若借款方在签订合同后,贷款方违约未按约交付借款,借款方起诉要求贷款方发放借款,争议标的则是贷款方的放款义务,此时接收货币的一方为借款方,借款方可基于其所在地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即借款方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