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将之前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即不能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部分。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法:

进项转出怎么算

1. 含税支付额还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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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 应转出进项税的货物成本 / (1 - 进项税额扣除率) * 进项税额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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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含税收入还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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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冲减的进项税额 = 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 / (1 + 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 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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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移用成本比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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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 某批外购货物总的进项税额 * 货物改变用途的移用成本 / 该批货物的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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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收入比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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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本期全部进项税额 * 免税或非应税项目的销售额 / 全部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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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比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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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抵扣进项税额 = 应税销售额 / 全部销售额 * 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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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差额征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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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抵扣进项税额 = 应税销售额 * (1 - 1 / (1 +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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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综合抵扣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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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抵扣率 = 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 / 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 * 100%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 账面成本 综合抵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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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非正常损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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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 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 (本期外购货物成本 / 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 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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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免税或非应税项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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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 / 当期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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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出口货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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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 / 当期全部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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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返还资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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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 = 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 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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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应遵循相关税法规定,并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