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相关证件

深圳生育津贴怎么申请

怀孕后需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完成生育保险就医登记,并选择产检和分娩医院。同时,需要办理准生证。

分娩时携带资料

分娩时携带就医登记表至医院,以便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分娩后提交资料

分娩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前往社保局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提交申请资料

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

出院/诊断证明书(报销住院费用时提供出院记录,报销门诊费用时提供诊断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

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是深圳市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不需要额外提交);

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明(报销分娩费用时才需要提供);

失业登记证明(未就业配偶为非深户籍的,报销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用时提供,深圳市内开具的失业登记证明无需提供原件,市外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工资表和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承诺书)。

填写信息登记表

填写《深圳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单位递交申请

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审核与发放

用人单位需在产假期间已给员工足额垫付政策内规定的产假工资,然后去申请生育津贴。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早提交申请,以确保生育津贴能够及时发放。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联系当地的社保机构或通过其提供的在线服务进行咨询。